我常想 老天送給人們最好的禮物 就是遺忘吧
好險我們的腦袋不像電腦 儲存空間不足時 還可以擴充硬碟
要不然 想忘的事情忘不了 還有一堆空間可以儲存 那真的佷恐怖呀

其實我覺得 記性不好的人 很幸福
就算常常把東西弄丟 也不知道原來東西丟了

善於遺忘的人 很幸福
就算別人對你不好 時間一過 也記不起來 這是多大的福氣呀

常常會阿Q阿Q 安慰自己的人 很幸福
至少 你會找藉口或理由 來幫自己的情緒 找個出路

以上的重點 我歸納了一下
我想遺忘 就是不要和自己過不去吧~

但是跟人家有約會或有約定時 可別犯了這個要命的習慣呀

遺忘 只能對自己 不能對別人 要不然很失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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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記性不好 有些事情過了 事後回想起來 卻是那麼的不真實
甚致懷疑 那些事情真的有發生過嗎
還是我做夢時 夢到的情節

有些時侯 我逼自己遺忘 畢竟煩人的事 煩個二~三天就夠了 再煩下去 會老的快
很要命的

其實我也有煩腦 但我會想辦法解決
例如把我老公捉過來 然後罵他一頓 把問題丟給他 要他提出辦法 我來選擇哪個方案好
又或者有時只是發發脾氣 有時鬧一鬧 掉個幾滴不甘心的眼淚 然後就好了
重點是 我習慣把所有的情緒丟給老公 怪不得 他可以保持的這麼苗條

我在想 家裡有一個人煩已經夠了 不可以再多一個人煩下去了
所以 把煩腦都丟給同一個人 醬子做 有效率多了
至少 我不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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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亂隨和的人 也可以說是沒有主見
我覺得什麼都好 就算不好 忍一下也就沒事了
我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意見 遇到不公平的事 也悶不吭聲 常常覺得自己很孬

有時買了喜歡的衣服開開心心的穿出門
但只要有一個人說不好看 我就會開始覺得衣服真的不好看
開始覺得自己眼光有問題 一直不斷的質疑自己
回家後把衣服丟在一旁 再也不穿第二次了

我為什麼這麼容易被否定的眼光給殺死
不會去想到底對方的眼光到底是好是壞 就一昧的否定自己

我想這一切都歸於我沒什麼自信吧
我很尊重別人的一切意見
卻忘了自己 也很重要

不過 我滿幸福的 至少我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我會慢慢改 讓自己越過越順

我想告訴自己 過的開心 最重要
你們也別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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